龍港通報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
發(fā)表時間:2021-03-23 09:43:09 瀏覽量:933次 作者: 來源:
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(guī)矩,加大警示教育力度,切實增強黨員干部法紀觀念和守法意識,杜絕酒駕醉駕等違法違紀行為,龍港市紀委市監(jiān)委通報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。
1、市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原舥艚中隊工作人員林福建醉酒駕駛問題。2018年10月23日,林福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,被執(zhí)勤民警當場查獲。經(jīng)鑒定,林福建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6mg/100ml。2018年11月,林福建因犯危險駕駛罪,被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二十日,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。2020年3月,林福建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。
2、原舥艚片區(qū)中段村黨支部黨員曾瑞建醉酒駕駛問題。2019年2月19日,曾瑞建醉酒駕駛機動車,被執(zhí)勤民警當場查獲。經(jīng)鑒定,曾瑞建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3mg/100ml。2019年3月,曾瑞建因犯危險駕駛罪,被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,緩刑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。2020年3月,曾瑞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。
3、原江山片區(qū)龍都社區(qū)第三黨支部黨員朱坤表醉酒駕駛問題。2019年7月30日,朱坤表醉酒后駕駛機動車,被執(zhí)勤民警當場查獲。經(jīng)鑒定,朱坤表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5mg/100ml。2019年8月,朱坤表因犯危險駕駛罪,被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2020年9月,朱坤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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